我区全面开展夏季灭蟑、灭蚊蝇活动

来源:江北区卫生计生局  作者:爱卫办  发布时间:2016-07-28  点击次数:

    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》,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,预防和控制登革热、寨卡病毒病等相关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,保障群众健康,迎接G20峰会的召开,我区日前发出通知,决定全面开展灭蟑灭蚊蝇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。
    本次灭蟑、灭蚊蝇活动的范围是:城区街道、甬江街道所有社区和行政村,庄桥街道、洪塘街道、慈城镇建成区、工业区范围内的机关、部队、学校、医院、窗口单位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、个体工商户等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户,市场、建筑工地、公园、公共场所等各类场所和外环境,以及城乡结合部(包括建成区结合部行政村)500米范围的防护带。灭蚊蝇重点是蚊蝇各类栖息场所、孳生地和灭蚊蝇防护带,包括下水系统、窨井、公共绿地、防空洞、地下室、车棚、各类管道、垃圾站、垃圾箱(房、桶)、各种水体、建筑工地、拆迁闲置地块、单位及居民小区绿化带等;灭蟑重点是餐饮、娱乐等特殊行业和居民住宅。
    通知要求各街道、慈城镇、各部门和单位在灭蟑、灭蚊蝇活动中,要注重化学防治与环境整治相结合,要广泛宣传灭蚊、蝇、蟑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宣传的知识和技术要通俗易懂,便于操作,真正形成家喻户晓,人人动手的氛围。要广泛发动群众,搞好家庭卫生、清理房前屋后及周边积水、杂物,彻底消除“脏乱差”现象。并强调各街道、慈城镇、各部门和单位要安排人员开展责任区内的防制工作,落实必需的防制经费,确保规定范围内的每个家庭都有灭蟑药,每个单位、每个小区都能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完成药物灭蟑、灭蚊蝇任务。